近日,据外媒Verge报道,美国联邦巡回法院裁定人工智能系统的创造不能获得专利,因为它们不是人类。这一裁决是对斯蒂芬·塞勒博士向法院提起的众多案件之一的回应。他多次尝试为他的人工智能的创造申请专利,命名为“统一感知自主制导装置”,即DABUS。
2019年,塞勒申请达布斯某形象的著作权失败。美国专利局裁定达布斯不能成为合法的发明人,因为它不是“自然人”。这一决定在2021年得到了法官的支持。现在,联邦巡回法院再次确认了这一决定。“法院说法律明确规定只有人才能持有专利。”
Leonard p .Stark法官认为《专利法》明确规定只有人类才能持有专利。法律将专利持有人称为“个人”,最高法院裁定该术语“通常指人类,自始至终使用人称代词she和he,而不是“本身”等术语。
“法律法规通常可以有多种合理解释。斯塔克说:“在这种情况下,法律解释问题始于并止于文本的明确含义.....《专利法》要求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,即人类。”
这一裁决确认了美国专利法的现状人工智能,支持了国际法律意见。近年来,欧洲专利局和澳大利亚高等法院也做出了类似的裁决。
塞勒计划对巡回法院的裁决提起上诉。他的律师批评法院的“狭隘和文本化的判决”,称其忽视了《专利法》的目的以及人工智能的创造不能获得专利的后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