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张女士因在朋友圈发言羡慕别人工资按时发放,被公司辞退。4月22日,睢县人社局表示,已对此案立案调查,并已发出《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》。
4月21日,张女士在网上发帖称,因在朋友圈发消息,被“康宁医疗中心”辞退。20日上午9点多,张女士发了一条朋友圈:“真羡慕人家能按时发工资。”张女士说,她发了一条朋友圈后,当天下午就被公司开除了,同事也因为评论这条朋友圈被开除了。
公司2022年4月21日解雇两人时已结清工资。
经调查取证,22日13时,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向该公司发出《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》,责令其限期支付张、彭的经济补偿金。22日15时,公司向两人支付了经济补偿金,督导组将对公司整改全过程进行督导。
感谢社会各界对睢县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、关注和支持。下一步,我们将举一反三,对全县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,依法规范其劳动用工行为,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
北京瀛洲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表示,员工被非法辞退后,有权选择继续履行还是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;同时可以要求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;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仍不支付的,可以要求追加赔偿。